主題:你們不要論斷人
金句:
馬太福音7:1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 |
引言:
這節經文基督徒非常熟悉,並有許多基督徒將這句話視為耶穌教導的律法。因為他們將這節經文理解成耶穌表示一個人如果批評別人,那麼這個作出批評的人也會被上帝批評,而被上帝批評對基督徒來說是一件嚴重的事。因此,基督徒經常把這句話簡化成無論如何都不要論斷人,但又經常發現作不到。根據這樣的理解,基督徒在讀聖經時也會發現矛盾,因為耶穌多次批評、責備虛偽的宗教人士,保羅寫過要責備犯罪的人,舊約裡也有許多先知責備人的例子。
另外,有時候不說話批評人不表示這個基督徒就很好或合神心意,舊約裡的約拿書就是個有名的例子,先知約拿不想到尼尼微城指出他們的惡行,結果反遭上帝管教。人在不公義的事上沒有發聲可能有幾種原因,但如果因為鄉愿,缺乏良心和勇氣卻使用這節經文來為自己博得美名,那更是罪上加罪。
問題討論:
- 本篇寫到的金句馬太福音7:1,屬於馬太福音5到7章登山寶訓的一部分。請試著回答馬太福音7:1-12中的「你們」是指哪些人?
- 閱讀馬太福音5:48、6:1、6:3、6:5、6:7、6:16,請試著列出耶穌在對「你們」說了哪些話,有哪些正面的要求和負面的禁止?在講到負面的行為時,耶穌以哪些人為例?
- 請翻閱其它聖經中文譯本,查考「論斷」一詞在其它譯本裡的翻譯是什麼?例如你可以閱讀《新譯本》、《和合本修訂本》、《現代中文譯本》、《中文標準譯本》等。這些聖經版本可以在網路上找到,當你閱讀完後試著分享不同的譯文是否帶給你對經文寫到的「論斷」,有不同的理解?
- 根據論斷的主題,馬太福音7:7-11寫的「祈求」,可能是為了什麼事情求?又馬太福音7:12提醒我們在按著律法判斷是非時,律法上的吩咐和先知從前的作為提醒了我們不可忽略天父在哪方面的心意?
回應:
- 從上下文來看馬太福音7:1,是否有更新你對這節金句的認識?試著用自己的話說說看,這節金句主要的意思為何,用在什麼處境中較合適?
- 你是否有可以跟你一起禱告和判斷的弟兄姊妹?
補充與釋義:
- 馬太福音從第五章耶穌講「天國八福」開始,直到第七章結束,這五到七章構成的一篇講論,教會傳統上稱為登山寶訓。本篇寫到的金句馬太福音7:1即屬於登山寶訓的一部分,位置在整篇講論的尾聲。又馬太福音7:1-12可以分成以下三個部分:
一、論斷弟兄的資格(7:1-5)
二、識人不清的危險(7:6)
三、辨別能力的方法和來源(7:7-11)
在以上三個部分中,多次出現的「你們」是指登山寶訓的聽眾。這篇登山寶訓是馬太福音裡的第一篇講論,聽眾的組成在第四章裡有揭示,包含外邦人、猶太人、一些耶穌的門徒,以及許多來求耶穌醫治的人。我們可以合理的推測這些聽眾對律法的認識程度不一,但耶穌在登山寶訓中講論的內容涉及到許多律法意義,並且多次向聽眾提出在行事上要像天父一樣,不可跟假冒為善的人或外邦人一樣,例如:
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5:48)
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太6:1)
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太6:3)
你們禱告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太6:5)
你們禱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他們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太6:7)
你們禁食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太6:16)
由此可知,耶穌期盼這些聽眾,「你們」大家要成為跟「假冒為善的人/外邦人」有區別的人。但有一件事情會讓「你們」也變成跟「假冒為善的人/外邦人」一樣,那就是關於論斷這件事情。聽眾在聽完耶穌講了許多律法裡的意義之後,自身沒有改變,卻開始論斷他人(太7:3-4)。因此我們可以看到耶穌這麼說:「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太7:5)。這是我們在登山寶訓中第一次看到耶穌用「你這假冒為善的人!」來警告聽眾,耶穌期盼聽眾和「假冒為善的人/外邦人」是有區別的,但他在講論要接近尾聲的時候,讓聽眾知道生命若不改變就論斷弟兄,就會變成跟假冒為善的人一樣了。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耶穌不是說基督徒不可以論斷弟兄,或者不用對其他信徒的行為作出判斷。耶穌既是發出一個警告,也是在講一個最重要的標準,是關於論斷者資格的(7:1-5),從經文本身來看,基督徒若去掉眼中的梁木、木屑就具備這個資格。
- 「論斷」一詞在《和合本修訂本》、《現代中文譯本》、《中文標準譯本》裡已經翻成「評斷」,在《新譯本》翻成「判斷」,該詞彙也有審判的意思。論斷(判斷力)是神創造人的時候,賦予每一個人的基本能力,讓人可以分辨好壞,讓我們有別於其他受造物。上帝藉由摩西賜給神的百姓律法書(妥拉),就是要幫助我們作出好的判斷。
然而不是所有的判斷都很容易,也不是沒有任何風險。耶穌說到包含識人不清的危險(太7:6),也就是基督徒即便作出合神心意的判斷,基督徒仍有遭到報復與迫害的可能。在第6節裡,代名詞已經從第5節的「你」轉變成「你們」,接著第7節到第12節也都是「你們」。這暗示著由基督徒群體而非單一個人作決定是否要將犯罪的弟兄視為狗或豬,而這種嚴厲的類比(狗或豬在律法被視為不潔淨的動物)暗示將那犯罪的弟兄視為會傷害基督徒的外邦人。既然不再把那犯罪的人視為弟兄姊妹,因此第6節裡寫到的「聖物」也包含了幾種可能,例如不再對他講真理或不允許他領聖餐。
值得一提的是,許多舊約裡的先知、施洗約翰、主耶穌自己都有因為發出論斷而遭到迫害的事實。因此若出於神的心意和基督徒的良知,基督徒個人就不可以用這節經文(太7:6)來作為在信仰群體中沒有發聲的藉口。信仰群體應當一起判斷,也應當一起分擔可能受到的傷害和風險,而不是由單一信徒獨自承擔受害。
- 辨別能力的方法和來源(太7:7-11),這個部分延續著前文提到的論斷和風險,祈禱的情境是在需要作出判斷時,由一群基督徒向天父禱告,是屬於集體判斷的一部分。由於我們都受到罪的影響,思想和判斷都沒有上帝完全,因此基督徒們要藉著禱告尋求天父引導,使我們作出合神心意的判斷。我們需留意經文中的「你們」一詞,標示出這節經文不是在講「我個人」的祈禱和益處,它是在這個論斷的主題中,講到經由集體祈求作出合神心意的判斷。
「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麼?」(太7:11),這句話寫在兒子求餅的比喻(太7:9-10)之後,表達出天父總是以恩慈待我們的事實。因此當信仰群體為了作出判斷禱告之後,耶穌表示天父期盼我們能以恩慈對待犯罪的人。根據天父已經啟示的律法,律法已經指出何為善(彌6:8),犯罪的人確實需要被譴責。然而同樣根據律法,耶穌要我們知道天父總是憐憫犯罪的我們,這也是律法指出的善(彌6:8)。因此若犯罪的弟兄有悔改的心,我們應當效法天父接納悔改的弟兄。耶穌表示這麼做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7:12),正如舊約先知對屬神百姓的責備,最終的目的是希望可以將百姓從罪中挽回,耶穌也是為此目的降生,所以他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太5:17)
虛心的人有福了,天國是他們的(太5:3)。當基督徒要做出重要判斷時,自大和自滿的心態容易讓人下錯判斷,產生犯罪。集體祈求和判斷有益於我們去掉眼中的梁木,進而能看得清楚。但如果只是流於形式的集體祈求和判斷,只是基於鄉愿、既得利益和缺乏勇氣所以對罪沉默,那麼仍舊容易淪為假冒為善的人,與耶穌的距離漸行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