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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難週默想-約翰福音19:28-37 祂的低頭,人的仰望

    作者:梁家豪

    讀經

    約翰福音19:28-37

    28這事以後,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29有一個器皿盛滿了醋,放在那裡;他們就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牛膝草上,送到他口。30耶穌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神了。31猶太人因這日是預備日,又因那安息日是個大日,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斷他們的腿,把他們拿去,免得屍首當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32於是兵丁來,把頭一個人的腿,並與耶穌同釘第二個人的腿,都打斷了。33只是來到耶穌那裡,見他已經死了,就不打斷他的腿。34惟有一個兵拿槍扎他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35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36這些事成了,為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37經上又有一句說:「他們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

    釋義

    十字架上的救贖來到了最後一里路。「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意思表示祂知道自己將要死亡,同時救恩的計畫也即將照著天父的旨意成全。此時力氣快要耗竭的耶穌,繼續以最後的力氣順服天父,說:「我渴了。」(v.28)。祂的心裡是多麼想要結束啊!然而祂最後還是選擇順服,說出這一句話,接著一嚐送到祂口裡的醋(v.29),那口醋可是讓祂性命伴隨著痛苦再延長一段時間的東西。

    「成了!」(v.30)此話呼應喝醋的行動,宣示祂完全順服天父直到最後,祂甘心地將自己的生命捨了給人,承受所有的應該加在罪人身上的刑罰和羞辱。祂斷氣、低下頭,再無知覺和力氣俯視大地,但卻成了被掛在木頭上,天父要人仰望看見的道路、真理和生命。終有一天,世上每一個人都要聽見祂的呼喚,那選擇生命來到十字架下的人,將要仰望自己所扎的耶穌(v.37),因為祂就是那應驗經上的話(v.28、36、37),神應許拯救人脫離罪惡的彌賽亞。

    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

    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

    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

    我的國不屬這世界。

    成了!

    (約翰福音1:29、10:11、12:23、14:2、16:36、19:30)

    默想

    1. 為了天父的救贖計畫,並且應驗經上的話,耶穌願意順服和受苦,我是否也願意與耶穌同行到這裡?
    2. 耶穌愛我,以致於死在十字架上。
    Minden crucifix, treasure chamber of the Minden cathedral, Germany.

    明登(Minden)主教座堂的十字架。特色之一是耶穌的頭上沒有戴著荊棘冠冕,祂的表情像睡著一樣安詳,同時伸出手臂、張開被釘的手在祝福我們。另一個特色是,耶穌的雙腳並排站在一個龍形樣式的腳座上,表達出基督的死戰勝撒旦,兩支釘子彷彿穿過基督的雙腳釘到龍形腳座上。十字架上的銘文上寫著:「基督,釘死於木頭上的神,已將亞當在樹木下受欺而帶來的破壞恢復原狀。」(HOC REPARAT XPC DEUS IN LIGNO CRUCIFIXUS QUOD DESTRUXIT ADAM DECEPTUS IN ARBORE QUADAM)